中府教督〔2016〕6号
各有关镇区文体教育局(教育事务指导中心),市实验小学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视导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督函〔2016〕16号)精神和《中山市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经研究,定于近期对我市样本学校进行2016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范围
20所样本学校。
二、督查内容
(一)校长对监测的认识及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情况
(二)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情况
(三)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情况
(四)监测人员安排及培训情况
(五)学生测试场地和教师填答问卷场所安排情况
(六)测试现场办公室设置及保密文件柜准备情况
(七)文具用品的准备和艺术测试设备的调试情况
(八)学生填答卡填涂练习和演唱测试模拟练习情况
(九)工具运输安全准备及学校公示栏设置情况
(十)监测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困难、问题及解决预案。
三、督查方式
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检查学校等方式开展工作。
四、时间和人员安排
本次督查定于5月18日至5月21日(具体时间各组自行确定并通知有关镇区(学校),共分为5组,每组4--5人。督查组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、市级视导员等人员组成(详见附件)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督查组要与镇区(学校)沟通确定具体督查时间,深入学校及场室认真检查,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做好记录。收取学校上交的《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问题自查表》。
(二)各镇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,镇区考务负责人和责任督学要到场并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,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三)各学校要精心做好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,认真开展学校自查,并填写好《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问题自查表》,签字盖章后交督查组。
附件:中山市2016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查工作分组及人员安排
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16年5月16日